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8.19施行日期: 2016 ...
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8.19 施行日期: 2016.08.19 题 注 : (2016年6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2016年8月19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作如下修改: 一、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删去第十一条。 二、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删去第三十条。 三、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删去第四十八条。 2.删去第四十九条。 四、哈尔滨市燃气管理条例 删去第九条。 五、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2.删去第二十七条。 3.删去第三十五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