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废止《桓仁满族自治县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条例》的决议制定机关: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6.05施行日期: 2015.06.15题 ...
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废止《桓仁满族自治县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条例》的决议制定机关: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6.05 施行日期: 2015.06.15 题 注 : (2015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5年6月5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2015年6月15日起施行) 全文 《桓仁满族自治县关于废止<桓仁满族自治县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条例>的决议》,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批准通过,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2015年6月15日停止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