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关于扩大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征(拨)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关于扩大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征(拨)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6.08.31 施行日期: 1996.08.31 题 注 : (1996年8月31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黑龙江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扩大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征(拨)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省人民政府报请的议案,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的土地审批权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