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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试行办法

2023-8-17 03:18| 发布者: 红黑白蓝| 查看: 536| 评论: 0

摘要: 水利管理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机关: 甘肃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0.07.04施行日期: 1980.07.04题注: (1980年7月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文件甘政发175号 ...

水利管理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试行办法

制定机关: 甘肃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0.07.04

施行日期: 1980.07.04

题     注 : (1980年7月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文件甘政发[1980]175号发布)

全文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包干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水利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尽快做到以灌区养灌区,以工程养工程,实现灌区管理经费自给有余,各水管单位,必须在管好工程、用好水的前提下,大力开展综合经营,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力争在五年内全省所有水管单位达到自给有余。自给有余的标准是:水费、电费和综合经营收入与职工工资、折旧费、大修费、生产费用、管理费和一般性的工程岁修养护费等正常性支出以及按规定应该上交国家财政的资金相抵后有余。为实现这个目标,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扩大自主权。今后灌区管理单位的人、财、物由灌区水利管理处(所)来管。要逐步实行企业管理,经济独立核算,财务包干,自负盈亏,结余留用的办法,其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目前,根据水管单位经营管理收支的不同,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对收入较多、经费自给有余的单位,实行定额上交(其数额一般不超过水管单位财务包干结余的40%),超收留用;对经费自给的单位,实行收入不交,差额不补,自求平衡,以丰补欠;对新建和经费暂时不能自给的单位,实行收入不交,定额补贴,超亏不补,限期自给。

各水管单位具体实行那一种办法,定额补贴和上交的标准及补贴的时间等,应由上一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各单位的资源条件和历年收支等具体情况,逐个进行核定。按规定应定额上交的收入,由水利部门调剂使用。调剂使用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暂时不能自给的水管单位的定额补贴、开展综合经营资金及以丰补欠储备资金,不得用于水管单位以外的开支。调剂使用资金的预决算,应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水管单位财务包干结余,主要用于工程养护、扩大再生产、兴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设施及职工奖励。

二、改变管理体制。根据水利部80水财字第4号、财政部80财农字第19号文件精神,以往和今后凡是用水利投资兴办的小水电站,归水利部门统一管理,实行财务包干。按规定应定额上交主管部门的收入,由水利部门调剂使用,工程由那一级管理的,在那一级范围内调剂。上交调剂额一般不超过财务包干结余的40%,有电费收入的单位不超过60%。调剂使用的预算及决算应报同级财政部门。

一个灌区如果是水库、电站、灌区、渔业几个管理单位,由主管部门改变为一个统一的水管单位进行管理。当地政府划给水管单位的林地,由水管单位自植、自管、自收益,别人不得占有。水管单位的综合经营收入(不包括水费)按规定向国家交纳税收。管理单位必须按一九六五年国务院350号文件规定,征收水费。实行按方收费。

三、大搞综合经营。各级水管部门,要在管好工程、用好水的基础上,大搞综合经营,因地制宜地广开生产门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有水利设施有条件发电的,应该设法装机发电。社队办的小水电,要加快发展速度。有电的可以举办各种加工厂或企业。有水面的要十分重视养鱼、养鸭和试养其他水产作物。荒山荒坡、渠道两旁、水库周围、塘坝附近、道路两边,都要植树造林,大搞绿化。荒滩空地要积极改造利用,种植经济作物,如干鲜果、香料、花卉、药材等。还可以大力发展养殖业。如养牛、养羊、养猪、养鸡、养鸭、养鹅、养兔、养蜂、养蚕、养鹿等。同时,要注意综合利用,把各种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用,力争把更多的管理单位建设成农工商联合生产基地。

四、要把完成任务和职工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实行留成奖励制度。水管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首先要实行五定和完成八项经济指标,五定,即:定安全效益,定生产任务,定综合经营项目、规模和产品方向,定人员机构,定产、供、销协作关系。八项经济指标,即:(1)安全;(2)效益;(3)观测;(4)维修;(5)综合经营产量和产值;(6)水电费收入;(7)净收益;(8)工程和设备完好率。上述指标由管理单位根据规定的定额标准,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本着积极可靠的原则,提出建议指标,报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定期考核。管理单位全部完成八项经济指标的,可从净收益中提取20%;完成前六项主要指标的提取16%;完成前五项指标的提取14%。此项提成用于兴办职工集体福利和文化设施、职工奖励。

收支平衡和定额补贴单位,在完成安全、效益指标的前提下,在增收节支中提取一部分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提取额由上一级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审批年度决算时核定。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给职工奖金,要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金应在批准提取的奖励基金项下开支,全年发放的奖金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工标准工资总额。试点单位发给职工的奖金可占本单位奖励提成的一半。对于长期完不成核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应酌情由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责任,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的建设。各管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都要按照调整国民经济“八字”方针和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调整加强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达到精干有力,熟悉业务,密切联系群众,有威信,办事效率高,人数不要配备过多。1985年以内,要使领导班子中懂业务、技术的人员达80%以上,领导成员一般设一至二人,最多三人。管理职工要实行定额定员编制,力求精干。非生产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职工要明确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要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为骨干,以便更好地实行科学管理;要经常培训管理人员,丰富业务技术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多年,现已成为骨干的亦工亦农人员的生活、政治待遇、工资、晋级、技术职称、劳保福利及在水利部门工作年满二十年者的退休等,可参照国家职工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开支由征收的水费和综合经营收入中支付。其口粮由征收的水费粮或水管单位自产粮中解决。

六、社队管理的工程,也可参照上述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