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9.04.15 施行日期: 1999.04.15 题 注 : (1999年4月15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全文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