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4.09.21 施行日期: 1994.09.21 题 注 : (1994年9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1994〕87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市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对1981年至1990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1992年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的文件从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废止部分规划性文件目录如下:
┏━━┳━━━━━━┳━━━━━━━┳━━━━━━━━━┳━━━━━━━━┓ ┃序号┃ 发文单位 ┃发文字号及日期┃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废 止 理 由 ┃ ┣━━╋━━━━━━╋━━━━━━━╋━━━━━━━━━╋━━━━━━━━┫ ┃ ┃ ┃穗府[1987]44号┃广州市关于使用技改┃该文多所不执行,┃ ┃ 1 ┃ 市政府 ┃ ┃用汇贷款基金的试行┃ ┃ ┃ ┃ ┃ (1987.7.6) ┃规定 ┃自然失效 ┃ ┣━━╋━━━━━━╋━━━━━━━╋━━━━━━━━━╋━━━━━━━━┫ ┃ ┃ ┃穗府[1988]10号┃关于加强进口化肥管┃不适应我市当前改┃ ┃ 2 ┃市政府办公厅┃ ┃ ┃ ┃ ┃ ┃ ┃(1988.2.10) ┃ 理的通知 ┃革开放新形势 ┃ ┣━━╋━━━━━━╋━━━━━━━╋━━━━━━━━━╋━━━━━━━━┫ ┃ ┃ ┃ ┃关于简政放权,简化┃由穗府[1992]65号┃ ┃ ┃ ┃穗府[1988]49号┃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关于改进投资、┃ ┃ 3 ┃ 市政府 ┃ ┃的若干规定 ┃进口、劳动工资、┃┃ ┃ ┃ (1988.6.17)┃ ┃招生计划管理,切┃ ┃ ┃ ┃ ┃ ┃实简政放权若干规┃ ┃ ┃ ┃ ┃ ┃定》代替 ┃ ┣━━╋━━━━━━╋━━━━━━━╋━━━━━━━━━╋━━━━━━━━┫ ┃ ┃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穗府[1992]85号┃ ┃ ┃ ┃穗府[1988]19号┃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广州经济技术开┃ ┃ 4 ┃ 市政府 ┃ ┃和转让办法 ┃发区土地使用权有┃ ┃ ┃ ┃ (1988.3.9) ┃ ┃偿出让和转让办法┃ ┃ ┃ ┃ ┃ ┃ 》代替 ┃ ┣━━╋━━━━━━╋━━━━━━━╋━━━━━━━━━╋━━━━━━━━┫ ┃ ┃ ┃穗府[1990]6号 ┃关于加强物资进口管┃不适应我市当改革┃ ┃ 5 ┃ 市政府 ┃ (1990.1.12)┃理的若干规定 ┣开放新形势 ┃ ┣━━╋━━━━━━╋━━━━━━━╋━━━━━━━━━╋━━━━━━━━┫ ┃ ┃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穗府[1992]87号┃ ┃ ┃ ┃穗府[1990]31号┃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广州经济技术开┃ ┃ 6 ┃ 市政府 ┃ ┃押管理规定 ┃发区房产和土地使┃ ┃ ┃ ┃ (1990.4.11)┃ ┃用权抵押管理规定┃ ┃ ┃ ┃ ┃ ┃》代替 ┃ ┣━━╋━━━━━━╋━━━━━━━╋━━━━━━━━━╋━━━━━━━━┫ ┃ ┃ ┃市长办公会议通┃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国家新税法不相┃ ┃ 7 ┃ 市政府 ┃过 ┃工商税收实施(试行┃ ┃ ┃ ┃ ┃ (1985.4.9)┃)办法 ┃符 ┃ ┣━━╋━━━━━━╋━━━━━━━╋━━━━━━━━━╋━━━━━━━━┫ ┃ ┃ ┃穗革发[1981]56┃关于外地单位在广州┃不适应我市当前改┃ ┃ 8 ┃ 市革委 ┃号 ┃市设立常驻办事机构┃ ┃ ┃ ┃ ┃ (1981.4.11)┃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革开放新形势 ┃ ┣━━╋━━━━━━╋━━━━━━━╋━━━━━━━━━╋━━━━━━━━┫ ┃ ┃ ┃穗府[1982]61号┃关于认真检查、限期┃适用期限已过,自┃ ┃ 9 ┃ 市政府 ┃ ┃登记违法买卖外汇的┃ ┃ ┃ ┃ ┃ (1982.4.13)┃通知 ┃然失效 ┃ ┣━━╋━━━━━━╋━━━━━━━╋━━━━━━━━━╋━━━━━━━━┫ ┃ ┃ ┃穗府[1983]103 ┃关于整顿市场秩序取┃由市政府1991年1 ┃ ┃ ┃ ┃ 号 ┃缔无证经营的布告 ┃号令《关于取缔无┃ ┃ 10 ┃ 市政府 ┃(1983.11.17)┃ ┃证经营和禁止乱摆┃ ┃ ┃ ┃ ┃ ┃乱卖的若干规定》┃ ┃ ┃ ┃ ┃ ┃代替 ┃ ┣━━╋━━━━━━╋━━━━━━━╋━━━━━━━━━╋━━━━━━━━┫ ┃ ┃ ┃穗府办[1985]22┃印发《户外广告管理┃由穗府[1993]23号┃ ┃ ┃ ┃号 ┃暂行办法》、《招贴┃《广州市户外广告┃ ┃ 11 ┃市政府办公厅┃ (1985.2.28)┃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办法》代替 ┃ ┃ ┃ ┃ ┃的通知 ┃ ┃ ┣━━╋━━━━━━╋━━━━━━━╋━━━━━━━━━╋━━━━━━━┻┫ ┃ ┃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市政府1991年1 ┃ ┃ ┃ ┃广州市人民政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号令《关于取缔无┃ ┃ 12 ┃ 市政府 ┃颁发 ┃严禁乱摆乱卖的通知┃证经营和禁止乱摆┃ ┃ ┃ ┃(1987.7.31) ┃ ┃乱卖的若干规定》┃ ┃ ┃ ┃ ┃ ┃代替 ┃ ┣━━╋━━━━━━╋━━━━━━━╋━━━━━━━━━╋━━━━━━━━┫ ┃ ┃ ┃穗府函[1987] ┃广州市城乡个体工商┃与国务院1987年颁┃ ┃ ┃ ┃108号 ┃户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布的《城乡个体工┃ ┃ 13 ┃ 市政府 ┃(1987.9.30) ┃细则 ┃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 ┃ ┃ ┃ ┃》相抵触 ┃ ┣━━╋━━━━━━╋━━━━━━━╋━━━━━━━━━╋━━━━━━━━┫ ┃ ┃ ┃穗府[1988]116 ┃贯彻国务院和省人民┃ 适用期限已过, ┃ ┃ 14 ┃ 市政府 ┃号 ┃政府关于加强物价管┃ ┃ ┃ ┃ ┃(1988.12.24)┃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 自然失效 ┃ ┃ ┃ ┃ ┃通知 ┃ ┃ ┣━━╋━━━━━━╋━━━━━━━╋━━━━━━━━━╋━━━━━━━━┫ ┃ ┃ ┃穗府办[1990]18┃关于要求抓紧完成广┃ 适用期限已过, ┃ ┃ ┃ ┃号 ┃州市电力债券、广东┃ ┃ ┃ 15 ┃市政府办公厅┃ (1990.3.7)┃省铁路建设债券任务┃ 自然失效 ┃ ┃ ┃ ┃ ┃的通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