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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

2023-8-4 09:30| 发布者: 东方无翼| 查看: 173| 评论: 0

摘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1.20施行日期: 2006.11.20题注: (2006年11月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1.20

施行日期: 2006.11.20

题     注 : (2006年11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1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规,决定将《江苏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