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4 09:30| 发布者: 东方无翼| 查看: 173| 评论: 0
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1.20
施行日期: 2006.11.20
题 注 : (2006年11月1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1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规,决定将《江苏省实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办法》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