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8.17 施行日期: 2002.08.17 题 注 : (2002年4月23日哈尔滨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17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全文 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哈尔滨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