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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

黑龙江 发布于 2023-8-17 17:07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等三个决议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等三个决议的决定

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4.15

施行日期: 2010.04.15

题     注 : (2010年4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的决议》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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