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制定机关: 贵州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2.30施行日期: 2020.12.30题注: 2020年12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公布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制定机关: 贵州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2.30 施行日期: 2020.12.30 题 注 : 2020年12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公布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19项、下放19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合并或拆分涉及9项。调整后,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66项。 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制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加强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下级接得住、办得好,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保留在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省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管理,未经省政府同意,不得擅自下放到市、县实施或不实施。 2018年2月1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3.省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4.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拆分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9项) 5.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66项)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附件2 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附件3 省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附件4 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拆分的行政许可目录(9项) 0
附件5 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66项)1 2 3 4 5 67 89 0 123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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