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979年至1995年省政府发布的部分规章的通知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8.02.23 施行日期: 1998.02.23 题 注 : (1998年2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黑政发[1998]18号发布) 全文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法规的工作部署,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1979至1995年由省政府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以黑政发〔1997〕23号文件公布了第一批废止规章目录,现将第二批清理出的17件规章予以废止。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废止的规章目录,抓紧对本地、本部门制发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省政府法制局备案。 附:废止的规章目录(第二批) ┌─┬──────────────┬────┬─────┬──────┐ │序│ 规 章 名 称 │实施部门│ 发布时间 │ 废止理由 │ │号│ │ │ │ │ ├─┼──────────────┼────┼─────┼──────┤ │ 1│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1986.7.31 │被新法规取代│ ├─┼──────────────┼────┼─────┼──────┤ │ 2│黑龙江省关于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省财政厅│ │ │ │ │理规定处罚暂行办法 │ │1988.4.19 │被新法规取代│ ├─┼──────────────┼────┼─────┼──────┤ │ 3│黑龙江省预算外企业财务管理暂│省财政厅│ │ │ │ │行规定 │ │1990.11.23│被新法规取代│ ├─┼──────────────┼────┼─────┼──────┤ │ 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财政厅│ │ │ │ │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办法 │ │1987.3.30 │被新法规取代│ ├─┼──────────────┼────┼─────┼──────┤ │ 5│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财政厅│ │ │ │ │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 │1987.3.30 │被新法规取代│ ├─┼──────────────┼────┼─────┼──────┤ │ 6│黑龙江省关于认真执行罚没管理│省财政厅│ │ │ │ │法规的暂行规定 │ │1990.9.21 │被新法规取代│ ├─┼──────────────┼────┼─────┼──────┤ │ 7│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暂行│省计委 │ │ │ │ │规定 │ │1990.11.22│被新法规取代│ ├─┼──────────────┼────┼─────┼──────┤ │ │黑龙江省矿产黄金管理处罚暂行│省黄金管│ │ │ │ 8│规定 │理局 │1987.10.12│被新法规取代│ ├─┼──────────────┼────┼─────┼──────┤ │ 9│黑龙江省黄金矿产保护性开采管│省黄金管│ │ │ │ │理办法 │理局 │1988.12.30│被新法规取代│ ├─┼──────────────┼────┼─────┼──────┤ │10│黑龙江省商品质量监督规定 │省技术监│ │ │ │ │ │督局 │1991.5.23 │被新法规取代│ ├─┼──────────────┼────┼─────┼──────┤ │11│黑龙江省节约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省经贸委│1988.4.1 │ 已不适用 │ ├─┼──────────────┼────┼─────┼──────┤ │12│黑龙江省省际间物资协作管理暂│省经合委│ │ │ │ │行规定 │ │1989.3.14 │ 已不适用 │ ├─┼──────────────┼────┼─────┼──────┤ │13│黑龙江省对苏边境经济贸易管理│省边贸局│ │ │ │ │暂行办法 │ │1989.5.2 │ 已不适用 │ ├─┼──────────────┼────┼─────┼──────┤ │14│黑龙江省对苏合资建厂和技术合│省边贸局│ │ │ │ │作暂行规定 │ │1989.5.2 │ 已不适用 │ ├─┼──────────────┼────┼─────┼──────┤ │15│黑龙江省对苏来料加工、来件装│省边贸局│ │ │ │ │配工作暂行规定 │ │1989.5.2 │ 已不适用 │ ├─┼──────────────┼────┼─────┼──────┤ │16│黑龙江省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市│省物产集│ │ │ │ │场管理规定 │团总公司│1991.12.2 │ 已不适用 │ ├─┼──────────────┼────┼─────┼──────┤ │17│黑龙江省地方煤矿管理办法 │省煤管局│1990.4.26 │被新法规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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