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 ...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示范文本)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购销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 货品级别、规格、型号及数量、价格等
1、Ⅰ型适用于薄灰缝砌筑,亦可根据砌筑平整度采用墙面薄抹灰或直接刮腻子,可节省砂浆和人工并可使墙体质量得以提高;Ⅱ型适用于厚灰缝砌筑。 2、上表中所列数量为暂估工程用量,实际用量以甲方现场验收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或签收单载明的数量为准。 3、合同履行期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需要对合同约定价格予以调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确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确定的,合同履行价格仍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第三条 产品标准与质量要求 乙方交付的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20要求。 第四条 供货期间(送/提货期间) 供货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送货批次及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提)货方式及时间:在供货期间内,甲方应提前72小时向乙方提交书面供货通知单,供货通知单应注明所需货品数量、规格、时间及交(提)货方式等内容。 2.交货地点: ;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需符合车辆通达及叉车卸货条件,否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距离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最近的合适地点卸货,并视为乙方已将货物运输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因此产生的二次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指定验收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指定验收人不在现场时,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委托在场的甲方其他人在接货现场代收货物代签交货验收单,也视为甲方收到货物,但事先须甲方指定验收人短信或微信告知乙方代表,事后3日内再在交货验收单上补加签字,无论是否补签均视为交货验收单有效。 5、货品现场卸车及托盘回收装车由 方负责。 6货品卸货、保管及验收约定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卸货使用叉车或其他安全合理的方式,甲方项目场地须符合车辆运转及卸货条件。 (2)配送货品的托盘为乙方回收的财产,托盘在工地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甲方应将托盘堆码整齐并摆放在叉车能到达的地方。如因甲方保管失职,导致托盘丢失或损坏的,则按木质托盘每块人民币 元、铁质托盘每块人民币 元的标准向乙方赔偿。乙方供货期间留在甲方工地用托盘不得超过 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配送的货品及甲方退回的托盘,双方人员须在交货当天现场在交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验收 1、乙方交付的货品应当符合约定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交货时,须随货提供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3、在运输途中及卸货过程中的产品合理破损率在 %以内不予扣减数量,超出部分予以扣减。 4、乙方货品正常送达时,甲方须当场验收,如发现问题则需当场向乙方提出异议,双方妥善协商解决,而不得单方面擅自扣减货品数量。甲方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需扣减数量,须在 天内取证并书面告知乙方,如超过限期,则视为乙方送达的货品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 5、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合同约定的产品级别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产品检测。如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对留样进行复检。经检测货品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或相关法规予以解决;经检测货品的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用及对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货品验收后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货品瑕疵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7、甲方如需对乙方送达工地的货品进行检测,须告知乙方,并在乙方知情、留样(样品证据确凿)、合乎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检测结果,该检测结果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乙方还有权对甲方给乙方造成的负面影响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微信扫一扫,分享更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