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并报浙江省市 ...
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并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共同发布。本合同分为医院陪护服务三方中介合同和医院陪护服务合同,供本省医院陪护服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照使用。制定和发布单位不负责对已订立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2、签订合同时,对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带“□”的选项,各方当事人约定同意的,在“□”内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3、为更好的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力求严密。需要另行约定具体条款的,须表述清楚。 4、经营者不得将自行修改和拟定格式条款后的合同文本以示范文本名义或者以制定发布单位名义与消费者签订合同。 5、经营者若在合同中另外拟定或修改格式条款(含附件),应在开始使用该格式条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医院陪护服务三方中介合同 甲方(患者/家属):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护工):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司、机构):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和方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陪护服务及丙方为此提供中介服务之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陪护服务 甲方系_____医院_____病区____床_____患者, 丙方向甲方推荐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住院期间□一对一/□一对二/□一对多陪护服务。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付费方式 收费标准:____元/天(此费用未含税金),其中____元为乙方劳务服务费用,____元为丙方中介服务费用,劳务服务费用由丙方代乙方向甲方一并收取,并另行支付给乙方。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支付预交款____元,如甲方为短期住院病人(30天内),服务结束时进行结算;长期住院病人(30天以上),则按月结算(结算日约定为每月的□1日/□15日/□最后一日/□日)。 第三条 服务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截止(结束日期根据服务情况确定)。 第四条 服务内容 丙方为甲方推荐经过专业培训的乙方提供卫生清理、日常照护、饮食护理、治疗辅助等生活护理服务(非医疗技术护理)。内容包括:卫生清理(洗脸、洗手、洗脚、擦身、梳头、漱口);日常照护(协助订餐、如厕、床单位整理、更换衣裤(不含洗衣));饮食护理(喂水、喂食、餐具清洁);治疗辅助(遵医嘱)(输液观察、翻身叩背、理疗协助、陪诊陪检(高压氧除外))。 除上述服务内容外,若甲方有特定服务需求的,约定如下: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乙方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内容范围内的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强迫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内容。若甲方向乙方提出超出上述所列内容的服务要求,乙方有权拒绝。 (三)甲方应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不得言语侮辱或虐待殴打乙方,对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不合格、违法违规等行为,甲方有权向丙方投诉。 (四)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告知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乙方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严重疾病等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其提供的信息保密。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任何私人物品,若发生失窃饰品、手机、钱包、衣物、书籍等事件,请即刻寻求医院保卫部门帮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甲方应当保障乙方每日至少六小时的睡眠时间,乙方睡眠期间甲方如有紧急需求,应唤醒乙方并明确告知服务需求。如甲方未告知乙方其服务需求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下列非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伤害及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因精神失常、情绪失控等原因导致意外伤亡(包括但不限于自杀、自残等); 2、甲方自行离开医院或医疗机构、因吵架、斗殴、酗酒等引起的不良后果; 3、甲方不遵医嘱擅自改变饮食、擅自活动。 (八)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追究乙方责任并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甲方不得实施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犯乙方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九)服务期间,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可随时告知丙方,丙方根据甲方需求另行推荐人员。若出现患者床位变更、服务费用变更等变更情况的,需进行明确标注,经各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按照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十)甲方若直接与乙方签订协议不经由丙方知晓的,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均与丙方无关。 (十一)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 天向丙方提出续约申请。 微信扫一扫,分享更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