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8.01.26 施行日期: 1998.01.26 题 注 : (1998年1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 全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国办发〔1997〕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通知》,决定废止《黑龙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