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失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4.10.24施行日期: 19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4.10.24 施行日期: 1984.10.24 题 注 : (1984年10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宁政发[1984]153号发布)(编者注:本规定被1994年5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宁政发[1994]56号发布并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废止) 全文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已经颁发,希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一些具体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 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是指建设单位对国家计划确定的建设项目按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材料消耗包干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全区必须全面推行。 现有在建项目,要在今明两年内按照批准的概算或修正概算,山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包干协议,实行包建。其中接近完工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核定其未完工程的投资,实行收尾包干;如超概算,则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原审批机关审定。今后新建项目一律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建设单位要按投资包干的要求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层层落实,不能敞口。 包干形式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建设条件,采取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公司对项目主管部门包干;施工单位对项目主管部门或对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包干;下级主管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包干。投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分别采取设计概算包干、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住宅平方米建筑造价包干,实行招标、投标建设的工程,按中标标价进行包干。煤炭、火电等建设项目,按新增单位生产能力造价包干。实行包干建设项目,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要有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并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的有关各方,要通过协议、合同或其他合法手续,明确规定“包”、“保”内容、条件、责任和经济权益紧密配合,互相协作,层层落实,共同完成包干任务。“包”、“保”双方没有履行协议或合同,造成建设项目工期拖长,质量低劣,超过投资包干指标的,其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建设项目的包建单位应对以下主要内容包干:1.包投资;2.包工期;3.包质量;4.包主要材料用量;5.包形成综合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的发包单位应保证下列主要建设条件: 1.保建设资金;2.保设备材料;3.保外部配套条件;4.保生产定员配备;5.保工业项目投料试车所需的原料、燃料供应等。 建设项目包干指标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如遇下列特殊情况,可调整包干指标:1.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情况有重大变化,引起建设方案变动;2.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3.国家统一调整价格,引起概算有重大变化;4.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5.设计有重大修改。 包建单位在国家计划批准的投资总额范围内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对单项工程的资金使用进行统筹安排,由建设银行监督拨付。 工程承包公司或中标企业按包干指标节余的资金,作为企业收入,按国家规定使用。建设单位包干节余额在十万元以内时全部留用,在十万元以上时,如余额占包干投资百分之五以下的(含百分之五),上交百分之四十,留成百分之六十;节余额占包干投资百分之五以上的部分,上交百分之五十,留成百分之五十。留成部分一般应按“六、二、二”的比例分别作为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分成收入。 项目建设资金是拨款改贷款的,结余部分上缴财政,如是贷款或企业自筹的,归还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提前投产期间实现的利润,由生产筹建单位和项目总承包单位分成。国家或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提前工期的项目的奖金来源,由提前投产收益或建设单位的包干节余中支付。 三、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 为了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和监督下,有领导地开展竞争,以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从明年起,改变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除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新开工程一律实行招标投标。由发包单位按招标程序,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各行署、市、县,各部门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在今年下半年各自选择几个新开工程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争取明年全面推开。 要开放我区建筑市场,允许外省、区建筑安装企业来我区参加投标。我区施工企业在与外省、区施工企业同时参加一项工程投标竞争时,在标价上享受百分之三至五的优惠。通过互相竞争,促使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税务管理。 为了发展和培养我区南部山区的建筑力量,外省、区施工企业在我区承包工程时,要按其用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十五,吸收我区普工参加施工,普工日工资不低于三元。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经招标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具有承担该项工程能力的企业,不论是国营或集体的,不论来自哪个地区、哪个部门,都可以参加投标。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地区,对于外部门、外地区中标的企业,要提供方便,不得制造困难。凡按招标程序,中标的外省、区施工企业,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凭项目主管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企业营业执照状况证明,在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建设银行开户;并向自治区计委、城乡建设厅、建设银行备案。 实行招标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或预算,并已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建设用地已经征用; 3.建设资金、设备、主要建筑材料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落实; 4.工程招标文件和标底业经审定。 招标、投标,要按招标程序办事: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投标须知;综合说明书;必要的施工图纸、设计资料与设计说明书;工程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特殊要求及对投标企业的相应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合同主要条款;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数量;组织现场勘察和进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及地点;投标起止日期;开标日期及地点。 2.项目主管部门审定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 3.发表招标广告或发出招标通知书。 4.对投标企业进行资历审查。 5.投标企业购、领招标文件。 6.招标单位组织投标企业勘察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疑点。 7.投标企业密封报送投标书。主要内容是:标价;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安排;主要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质量等级;临时设施占地数量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8.当众开标,公开标底、标价。 9.审查标书,确定中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承发包合同。 招标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标底。标底不得突破批准的工程概算、预算或投资包干额,由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前邀请建设银行参加编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定,标底在开标前要严格保密。 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否则,应补偿由此给投标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评标、定标,按项目隶属关系,大中型项目,小型工业项目由招标单位邀请项目主管部门及计划、城乡建设部门、建设银行共同审定;一般民用工程,由招标单位邀请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审定。确定中标企业的依据是,标价合理,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组织先进,社会信誉好。 中标企业与招标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条例和议标中的原则,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发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奖惩条款。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标投标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按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由自治区和行署、市、县基建综合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与监督。 三、组建工程承包公司 今年内自治区要抓紧组建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承包公司;各县也可根据建设任务需要,组建工程承包公司,并使之逐步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要形式。工程承包公司在目前仍由主管厅、局进行行政领导,但不要干预其正常的经济活动。在条件成熟时,工程承包公司政企脱钩,独立自主的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承包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统一计划和监督下,接受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委托或投标中标,成为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总承包人,然后将各项任务分包给有关单位,而本身则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应辖有直属的施工队伍。 工程承包公司可向本部门、本地区的建设项目投标,也可跨部门、跨地区进行投标。接受工程项目总承包任务后,可将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进行招标、投标,择优分包,签订分包经济合同。 工程承包公司要注意开发新技术,必要时可招聘国内外技术经济专家,以提高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增强竞争实力。 新组建的工程承包公司,由同级财政拨给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公司注册资本;或由建设银行贷给一定数量的周转资金。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在三年内免缴所得税。 工程承包公司在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或提前完成任务时,除根据合同规定应收的承包费用外,还可以有投资包干节余和提前竣工的收益。这些收益除按规定上交的部分外,其余均作为公司自有资金。工程承包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建设项目工期拖长、质量低劣、资金超出等,应负责赔偿损失。 四、建立城市综合开发公司 银川、石嘴山、吴忠等地分别建立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国家承担经济责任。银川市先成立两个开发公司,使用单位有权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开发公司为其服务。 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的主要任务是经营城市土地开发和房产地产业务。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订开发区的具体规划,办理征地拆迁,通过招标组织市政、公用、动力、通信等基础工程和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然后将经过开发的土地皮(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兴建工业企业,也可以直接组织兴建住宅和其他经营性房屋(如贸易中心、综合服务楼、办公楼、仓库、旅馆和公用性质的厂房等),按自治区批准的统一价格出售或出租。 开发公司既可承担本城市的开发任务,也可承担其他城市的开发任务,还可对农村、乡镇开发,建设商品住宅售给农民。外省、市的开发公司也可到我区承担城市综合开发业务。 开发公司可以与使用单位签订协议,预收部分或全部土地综合开发费,要根据不同的开发地区和不同的开发深度,制定不同的土地综合开发费标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未经开发的土地,不得收取开发费用。 开发公司由同级财政按其经营范围和开发规模核定流动资金,并分年拨给,或由建设银行贷给一定额度的长期贷款。同时可以开辟各种渠道,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开发公司的收入,在三年内免缴所得税。 开发公司承包的建设项目投资的包干节余,可按一定的比例留成。有关建设项目提前竣工投产的收益,归开发公司所有。开发公司的自有资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行支配。 今后,除新建大中型项目所需的职工住宅随同生产项目一起安排外,现有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的职工住宅逐步由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和商品化经营,由需用单位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后向开发公司购买。 五、勘察设计要向企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全面推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 全区所有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任务,一律要签订技术经济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设计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勘察设计单位在保证完成国家重点项目和主管部门下达的重要工程前提下,可以打破行业和地区界限,承担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技术咨询等任务。 逐步开展设计投标竞争,实行设计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参加设计投标竞争,民用项目提出设计方案;工业项目提出达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方案设计。为了开展竞争,提高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对招标中标的单位实行优质优价,设计费按照国家的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可提高百分之十至十五。 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当本区设计单位和外省(区)设计单位同时投标时,议标时要对本区设计单位给以适当优惠。 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要按项目或专业实行承包,严格按照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报酬。个人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对于有重要贡献的勘察设计人员应给予特殊奖励。要严格执行国家对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提高设计质量,积极采用和开发先进技术。在不降低标准和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图设计比中标方案有进一步改进和节约的,可按节约投资额及改进效果按一定比例分成,以资奖励;对提前设计周期也要给予适当的奖励。由于施工图设计达不到中标方案预期效益,或设计单位原因而延误设计进度,扣除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由于设计原因而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酌扣设计单位收取该工程设计费的一部分以至全部。扣款由建设单位提出,征得建设银行同意,报经基建综合部门批准。 今明两年所有勘察设计单位逐步实行企业化。全区勘察设计单位从一九八五年起的一、二年内不再拨给事业费,特殊原因另行报批。单位的财务制度、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均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原事业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后,除营业税和交通能源建设基金按规定上缴外,其他各税在一定期内可以减免,具体办法另定。 勘察设计单位盈余留成的部分,按“六、二、二”的比例分别作为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金。 扶持集体所有制设计单位的发展。集体所有制设计单位可由退休设计人员和社会上闲散设计人员组成。集体所有制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认证按国家规定执行,取得设计资格的集体所有制设计单位,可和全民所有制设计单位一样参加设计投标竞争。对其设计质量的检查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勘察设计单位要逐步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实现专业化,逐步脱离部门和地区所有制,向社会化过渡。 六、建筑安装企业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 工资含量应根据平均先进的原则,在不超过自治区预算定额、价格和取费标准规定的人工费用的范围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建设银行核定。计件超额工资和奖金计入工程成本。企业对包干的工资总额可自主使用,节余部分可以跨年度使用。建筑安装企业内部必须建立以最终产品为对象,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防止片面追求产值。可自主选择工资分配形式,使职工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的效益挂钩。对生产工人以国家统一劳动定额为依据,多劳多得,奖勤罚懒,超额工资高不封顶,低不保基本工资;二、三线人员奖金不得超过生产工人的平均超额工资。 七、改革建设资金的管理办法 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都要按照资金有偿使用的原则,改财政拨款为银行贷款。自治区计委将投资包干协议规定的总金额拨给建设银行,由发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按实际需要向建设银行贷款建设,在不超过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可以不受年度的限制。 建设银行要积极支持投资包干单位缩短建设工期,提前完成投产,统一调剂投资包干单位的资金。如果包干单位进度普遍加快,建设银行给予临时周转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利息根据不同行业和贷款期限实行差别利率。贷款利息,建设过程中列入概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建成投资后计入生产成本。 逐步改变现行工程预付款办法,由工程承包企业向建设银行贷款,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期竣工的项目,可以按能够独立发挥效益的单项工程竣工后结算或实行分段结算。在合同规定工期内的贷款利息计入工程成本,工期提前而少付的利息,作为工程承包单位的收入;延误工期而多付的利息,由责任方承担。建设银行的利息收入,扣除必要的开支外,转作基本建设贷款资金。 建设银行要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收年限、偿还能力,提出意见,供领导机关决策。 建设银行对各工程承包公司和城市综合开发公司要给予贷款支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财务监督。 八、改革建筑安装企业的用工制度,调整建筑施工队伍的结构 今后,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国营施工企业。现有的施工企业,除必须的技术骨干外,原则上不再招收固定工,要逐步减少固定工的比例,不能顶岗的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有的可转给生产企业,有的可组织劳动服务公司,开辟生产门路,从事多种经营。还可试行建筑业全行业社会保险,使老的骨干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参加投标竞争,具体办法由区劳动人事厅牵头,区城乡建设厅、区计委、区建设银行参加,制定实施细则。要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国营施工企业可以根据任务情况,与我区城乡民工签订劳务合同,也可与城乡集体建筑企业联营。 农村建筑队和合同工人进城,市、县商粮部门要供应议价粮油、副食,差价由所在企业开支,计入成本。 为适应建设任务的需要,要扶持、发展、整顿、提高我区集体建筑队伍和农村建筑队伍,县以上城镇集体建筑企业可计取百分之一点五的法定利润。自治区计委、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要帮助他们解决技术装备、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水平等问题,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集体建筑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建设银行应给予贷款。允许农村建筑队进城投标竞争,承包施工任务。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农村建筑队,在与其资格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应一视同仁。 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由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城乡建设部门按行业管理范围,负责对全区城乡建设全民和集体建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争取在今年完成大部分。 今后,新组建的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资格,由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据以办理登记手续,发给营业执照,建设银行据此办理开户手续。建筑企业还必须建立营业管理手册,作为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参加投标的依据。 九、改革建筑材料供应方式,实行按项目承包供应责任制 按照计划分配为主,市场调剂为辅的原则,采取委托承包或招标承包的办法,由物资部门按计划组织定贷,直接供应给工程承包公司或施工企业,实行包工包料,一次包死,节约归己,超耗不补。国家确定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重点项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要工程,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提出的主要材料清单,计划分配百分之八十五,由工程承包公司施工企业与自治区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保证供应;也可由物资承包公司按材料预算总价包干供应。一般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计划分配百分之六十,由工程承包公司或施工企业择优选择物资供应单位并签订供贷合同,保证供应;或直接向生产企业订贷。凡是计划分配不足部分,允许工程承包单位向物资交易中心购买,或自行采购,调剂余缺,国家允许的差价列入工程造价。 为了使自治区建筑总公司能在工程投标中增强竞争力,可按其建设项目所需材料提前年度预拨一个季度的用量。 区物资局应抓紧组建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承担全区基建物资的供应工作。物资承包公司按承包材料数量收取劳务费。材料供应及时而使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而节余的工程款或经济收益,物资承包公司可按合同规定提留分成,反之,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自治区物资局要立即组建物资交易中心,积极进行市场调剂对于紧缺材料,要努力组织货源(包括进口),投入物资交易中心,调剂市场需要。建设银行应给予贷款支持,使物资部门有充足的周转资金。 地方建筑材料,要积极采用定点招标的办法,择优选用。允许施工企业自行组织生产地方建材。 各种供应责任制都应采取最简便的供(提)贷手续,尽量采用生产厂直达施工现场的供(提)贷方式,减少中转费用。 十、改革设备供应办法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承包公司或建设单位可委托自治区设备成套公司、机电公司或直接向生产厂进行设备选型、询价等,自治区设备成套公司和机电公司应积极提供设备技术经济资料,开展咨询业务。建设项目列入“五年计划”以后,即可签订设备承包协议,对制造周期长的大型、专用关键设备,提前进行预安排。设计文件批准后,工程承包公司或建设单位与自治区设备成套公司、机电公司或生产厂签订正式设备承包供应合同。 自治区设备成套公司要在今明两年内,逐步过渡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积极推行设备承包经济责任制和有偿合同制。设备成套公司或机电公司,可以按发包单位委托的设备清单进行承包供应,承包中采取招标比价、择优订货等办法,组织供应,设备费预算如有节余,可按合同规定比例分成;也可以按核算的设备费预算总价包干,盈亏自负;也可以通过招标、投标,按中标结果承包供应。 设备成套公司和机电公司除承包建设项目需要的设备(包括标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复杂的非标准设备等)外,还要努力发展按机组、系统、生产线组织成套供应,亦可与科研设计单位、制造厂家联合,从工艺产品设计到安装调式实行总承包,以提高设备成套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有些国内暂时解决不了的紧缺产品,由设备承包单位采取进口或来料加工等措施解决。 十一、改革工程质量监督办法 各市、县都应根据当地工程建设规模,建立相应的社会化企业性的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县行政区划内的所有小型工业及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收取一定的检测和管理费用;大中型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公司,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自己进行检查监督,各建筑施工单位都要接受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为国家、为人民把好工程质量关。但不能代替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承包工程的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今后,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质量等级,方可验收。凡超过或降低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时,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奖惩条款给予奖励或惩罚。 十二、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各部门、各行署、市、县要根据上述决定,加强对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教育各级干部站在改革的前列,推动改革工作。 为了推动我区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决定成立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小组,由自治区计委、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劳动人事厅、重工业厅、物资局、建设银行、体改办等有关部门派人组成,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