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11.30施行日期: 20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11.30 施行日期: 2007.11.30 题 注 : (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全文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吉林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