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12.27施行日期: 2012.12.27题注: (2012年12月27 ...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12.27 施行日期: 2012.12.27 题 注 : (2012年12月27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7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第3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1999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