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7.22施行日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7.22 施行日期: 2015.07.22 题 注 : (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