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徐州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9.11 施行日期: 2015.11.01 题 注 : (2015年8月25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5年9月11日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公布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经2015年8月25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