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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西藏 发布于 2023-8-21 16:18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暂行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暂行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8.04.30

施行日期: 2008.04.30

题     注 : (2008年3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8]第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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