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9.08.10施行日期: 2009.08.10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9.08.10 施行日期: 2009.08.10 题 注 : (2009年6月12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 2009年8月10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