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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云南 发布于 2023-8-21 16:38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1.01.25

施行日期: 2011.01.25

题     注 : (2011年1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废止1990年3月7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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