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6.03.24 施行日期: 2016.03.24 题 注 : (2016年3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五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企业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