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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办法》等7件规章的

2023-8-4 15:27| 发布者: fjord| 查看: 140| 评论: 0

摘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6.15施行日期: 2004.06.15题注: (2004年6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

制定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6.15

施行日期: 2004.06.15

题     注 : (2004年6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公布)

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规定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现行167件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浙江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8号)

二、《浙江省城镇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号)

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号)

四、《浙江省实施〈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

五、《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3号)

六、《浙江省经营性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2号)

七、《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