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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陕西 发布于 2023-8-22 01:28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7.06施行日期: 2015.07.06题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7.06

施行日期: 2015.07.06

题     注 : (2015年4月29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5年5月28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015年7月6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6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废止《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2001年8月31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5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02年5月21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7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10月30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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