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邮政通信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7.20施行日期: 2012.07.20题注: (2012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邮政通信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2.07.20 施行日期: 2012.07.20 题 注 : (2012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20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海口市邮政通信条例》(1996年4月1日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6年6月27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