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2.18施行日期: 2004.12.31题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2.18 施行日期: 2004.12.31 题 注 : (2004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自2004年12月31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