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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

安徽 发布于 2023-8-24 01:45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制定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2.21施行日期: 2010.02.21题注: (20 ...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制定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2.21

施行日期: 2010.02.21

题     注 : (2010年2月1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2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两件规章:

一、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发布)

二、合肥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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