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6.13施行日期: 2007.06.25题注: (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6.13 施行日期: 2007.06.25 题 注 : (2007年4月29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7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7年6月13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公布 自2007年6月25日起施行) 全文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废止案》,决定自2007年6月25日起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