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6.06施行日期: 2014.06.06题注: (2014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6.06 施行日期: 2014.06.06 题 注 : (2014年4月28日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4年5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14年6月6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全文 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废止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废止《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