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违法处罚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2.09施行日期: 2005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违法处罚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2.09 施行日期: 2005.01.01 题 注 : (2004年10月26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1月2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04年12月9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公布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沈阳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违法处罚条例》的议案,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废止《沈阳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违法处罚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