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9.05.27 施行日期: 2009.05.27 题 注 : (2009年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