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7.31施行日期: 2014.07.25题注: (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4.07.31 施行日期: 2014.07.25 题 注 : (2014年6月27日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4年7月2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14年7月31日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公布 自2014年7月25日起施行) 全文 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徐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