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兽药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9.29施行日期: 2004.09.29题注: (2004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兽药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9.29 施行日期: 2004.09.29 题 注 : (2004年9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9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辽宁省兽药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