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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的决定

安徽 发布于 2023-8-25 19:16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的决定制定机关: 淮南市人民政府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6.04施行日期: 2007.06.04题注: (2007年6月4日淮南市人民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的决定

制定机关: 淮南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7.06.04

施行日期: 2007.06.04

题     注 : (2007年6月4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1996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发布,1998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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