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2.22施行日期: 2002.03.01题注: (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2.02.22 施行日期: 2002.03.01 题 注 : (2002年1月11日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1月31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2年2月22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公布) 全文 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沈阳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自2002年3月1日起废止《沈阳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