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9.04.02施行日期: 2009.05.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9.04.02 施行日期: 2009.05.01 题 注 : (2009年1月7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9年4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