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9.19施行日期: 2010.09.19题注: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9.19 施行日期: 2010.09.19 题 注 : (2010年6月30日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2010年9月19日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第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鉴于目前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已被非税收入管理所取代,《合肥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其予以废止,并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