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征用土地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5.11施行日期: 2004.05.11题注: (2004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征用土地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5.11 施行日期: 2004.05.11 题 注 : (2004年3月18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31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2004年5月11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废止1996年12月27日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3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1997年5月2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的《西安市征用土地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