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1.26施行日期: 2004.11.26题注: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11.26 施行日期: 2004.11.26 题 注 : (2004年8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004年11月26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1994年12月29日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3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1995年9月22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的《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