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9.29施行日期: 2004.09.29题注: (2004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4.09.29 施行日期: 2004.09.29 题 注 : (2004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4年9月29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废止1991年7月27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律师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