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甘肃省“老人节”的决定制定机关: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2.04施行日期: 1988.02.04题注: (1988年2 ...
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甘肃省“老人节”的决定制定机关: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2.04 施行日期: 1988.02.04 题 注 : (1988年2月4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全文 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每年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为甘肃省“老人节”。届时,在全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敬老、爱老活动,宣传、表彰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进事迹以及敬老、爱老、养老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