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障条例》和《无锡市抵押物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障条例》和《无锡市抵押物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12.06 施行日期: 2011.01.01 题 注 : (2010年10月28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1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10年12月6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障条例》和《无锡市抵押物登记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