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4.15施行日期: 2015.04.15题注: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5.04.15 施行日期: 2015.04.15 题 注 : (2015年2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5年4月15日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