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10.08.11 施行日期: 2010.08.11 题 注 : (2010年4月28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2010年8月11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宁波市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收入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1月2日宁波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二、宁波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1995年8月9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三、宁波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1995年11月30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四、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996年11月29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20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3月30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五、宁波市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1997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六、宁波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1998年7月30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七、宁波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1999年3月26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八、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1999年7月30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