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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江西 发布于 2023-8-28 02:15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2.30施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

制定机关: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2.30

施行日期: 2006.12.30

题     注 :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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