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2.30施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制定机关: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6.12.30 施行日期: 2006.12.30 题 注 :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