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9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9.07.30 施行日期: 1999.07.30 题 注 : (1999年7月3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全文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的议案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议报告,决定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试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