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收容遣送管理办法》的决定制定机关: 苏州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2003.07.28 施行日期: 2003.07.28 题 注 : (2003年7月2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7月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公布) 全文 鉴于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经废止,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决定废止《苏州市收容遣送管理办法》(2001年5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4号令)。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