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1.14施行日期: 19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7.11.14 施行日期: 1997.11.14 题 注 : (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全文 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吉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吉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吉林省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吉林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禁止赌博条例》、《吉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吉林省出版管理条例》、《吉林省血液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