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委员会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时效性: 现行有效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9.26施行日期: 1988.09.26题注: (1988年9月26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委员会的决定制定机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09.26 施行日期: 1988.09.26 题 注 : (1988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全文 根据我省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宜宾、涪陵、万县、达县、南充、雅安、黔江地区联络委员会,撤销原宜宾、涪陵、万县、达县、南充、雅安地区联络处。各地区联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工作。联络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